1998年開始,歷經五年,在LED顯示屏專委會(現為中國光協LED顯示屏分會)組織努力下, 《LED顯示屏測試方法》行業標準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即將發布實施。從而正確引導用戶理解LED顯示屏的性能指標,對規范 LED 顯示屏市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。 為了更好地執行標準,提出以下建議。
去年年底討論的行業《標準》中,對于“大亮度”這個重要性能沒有給出明確的特性要求,這是符合GB/T1.2-2002的。在《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:標準中規范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》的”5.4.3由供方確定的數值“中提及:“如果允許產品存在多樣化,則產品的某些特性值可不必做出規定(盡管這些特性對產品的性能有明顯的影響)”。
因為 LED 顯示屏的使用環境千差萬別,照度(也就是一般人所說的環境亮度)不一樣,所以”對于大多數復雜產品,只要標準中規定了相應的試驗方法,則由供方提供一份性能數據(產品信息)一覽表比標準中給出具體的性能要求更好”。這些都是符合標準的,但這樣也就造成了在競投標中不切實際的互相攀比,用戶對此又不了解,致使許多標書中要求的“大亮度”往往遠遠高于實際需要。
因此,建議為了引導用戶正確理解 LED 顯示屏的“大亮度”這個性能指標,行業有必要給出一個指導:在某些場合,在不同照度的使用環境下, LED 顯示屏的亮度達到什么值就可以滿足要求。
就象上面所說的“性能原則”“只要可能,要求應由性能特性來表達,而不用設計和描述特性來表達,這種方法給技術發展留有大的余地”。我們認為,“占空比”純屬一個設計技術的要求,不應該做為 LED 顯示屏產品標準的一項性能指標;大家很明白,有哪個用戶會在意顯示屏的驅動占空比,他們在乎的是顯示屏的效果,而不是我們的技術實現;我們何必自己制造這種技術壁壘,限制行業的技術發展呢?